为落实《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能源行业失信主体信用信息修复工作,国家能源局研究起草了《能源行业失信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传真(010-88072770)或电子邮件(zzgz@nea.gov.cn)的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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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四季度新能源汽车公(专)用及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符合申领补贴的公示.docx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