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更新国家电力应急专家库的通知
国能综通安全〔2025〕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大坝中心,全国电力安委会企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电力安全生产“十四五”行动计划》《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有关部署,充分发挥电力应急专家支撑作用,我局组织对国家电力应急专家库进行了更新,现公布入库的100位专家名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专家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断增强电力应急工作支撑能力。
二、各专家要积极为电力行业防灾减灾救灾、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修编演练、应急体系规划建设等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按有关规定参与电力企业应急预案评审、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等工作。
三、各专家要依法依规开展电力应急支撑工作,对存在违法违纪失信行为、无法有效履职等情况的专家,我局将进行动态调整。
四、各专家所在单位要对专家从事电力应急支撑工作予以支持,提供相应工作便利。
五、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建立国家电力应急专家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1〕5号)废止。
联系电话:010-81929631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4月9日